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

體現跨國戰線的身體:傳閱、走路、排隊

鄭肇祺 | 

鄭肇祺|臺東大學文化資源與休閒產業學系

Direct action is the insistence, when faced with structures of unjust authority, on acting as if one is already free. (Graeber 2009: 203)

Graeber 所定義的直接行動(direct action),強調行為上的自由。在2019年,我所經歷的直接行動,是自由、限制和尷尬的交織。

 

 

學習成為公民

 

成為人類學家的過程中,我也似懂非懂地學習成為一個公民。在此之前,我幾乎都沒參與公民社會的討論及行使公民權,胡亂投票,社區事務避之則吉。就像典型的「港豬」,生計、前途、娛樂是根本,別人的抗爭是別人的事,與我無關。雖然十多歲時就參與及組織志工工作,但有提升自己和他人的公共意識嗎?

 

沒有。

 

在1997回歸後的十年間,我在學習成為一位居於香港的中國國民。因緣際會下,我在大學的第一年,就參加了一個具有紅色背景的機構資助的大專生社團,成為幹部。在一年的社團經歷中,我們關心的是香港,進行的活動企劃包括準大學生如何適應大學生活,以及對大學生而言香港的未來都市規劃及其他政策應怎麼走。我沒有想到當時的政權屬於誰,當時的活動成果叫「我們的施政報告」,目標讀者是當時特首董建華。和中國最接近的一刻,是去北京清華大學參加國情團,然後在東北三省遊學一個星期,不過基本上上課我都睡著了,原因是講師講課太無聊,每次一講三小時,我都聽不進去。那時候的我,還是願意去中國感受一下這個國度的風土人情。記得當時的領隊,一直強調我們要主動認識北京居民的生活。這種學習及服務,是為了培育我的公民身份嗎?我不確定。

 

研究香港的過程中,我慢慢認同自己是香港公民社會的一員。碩士研究處理香港的有機運動,也延伸探索香港正在發生的社會問題,包括土地正義、產業單一化、環境污染等。初進研究領域的我,實在很保守,就算被邀請參與土地正義運動中的村民支援組,實際上我沒有貢獻,甚至不敢作出貢獻。研究者不應去干預研究對像吧。「我是跟大家學習。」我在村民面前講這一句話,然後就被其中一位支援組組織者拉到一旁責備:「你再這樣說,就不要再來。」我後來真的淡出了,基本上只能當一名社會運動的觀察者。

 

David Graber 以學者身份參與直接行動,差點犧牲了個人前途。閱讀他的故事,我一直在想自己會否能如此的義無反顧?

 

雨傘運動剛開始時,我是一個不在現場的局外人。身在台灣進行博士田野研究,人只能一直滑手機。催淚彈發射了,胡椒噴霧來了,我都聞不到,因為我不在現場。真正抵達佔領現場時,已經是十月份,那時我原定參加了一場學術會議,藉機在那幾個晚上前往金鐘政府總部,主要是想拍照留紀錄。就算在公民直接行動的現場,我還是一個觀察者,自我懷疑是否參與者。

 

突然,前方的龍和道(經常發生衝突的地方)出現警方和示威者對恃的場面。原本四散坐在地上的人,立刻動身前往該條道路,可以在前面舉起雨傘進行抗爭的人,就衝過去了。後面的則是一些熟練地組成人龍的後勤人員,開始傳起針對催淚彈的防護物資:口罩、生理鹽水、保鮮膜、雨傘等。

 

我可以做什麼?除了拿起相機,我還能夠做什麼?我應該做些什麼嗎?

 

狐疑之際,我察覺自己成為了傳送物資的人員。站在現場的後方,我至少成為一名和平示威者,與國家機器(警察)對抗,力求保住佔領區。緊張萬分的一小時過去了,大家成功守住。我悄悄地離去,消失於人群中。

 

這算是公民參與嗎?

 

傳閱


剛過去的2010年代,除了博士畢業後的大半年,我幾乎都沒有在香港生活。愈來愈活得像海外華人,一個過去自我調侃的身份,如今幾變成真實。生活上,我已經脫離香港的節奏,但又會固定接收香港的資訊,以香港人自居。

 

我還是香港公民嗎?缺席雨傘運動後,我不想再缺席下一場公民運動。

 

2019年中香港發生自由之夏,這一場流水運動。我還是沒辦法置身遊行現場,那數場百萬人遊行,我全數缺席。當香港的抗爭者嘗試罷工,遠在台灣的我,想罷工也沒用,反正受影響的將不是香港的權貴人物,而是無辜的台灣學生。

 

不在現場的矛盾感及不安應運而生。我的身體沒有香港人的共同經驗:催淚彈。嗅不到抗爭現場的催淚煙,我真的是抗爭者眾的「同路人」嗎?

 

一場又一場遍地開發的抗爭,使香港成為由催淚氣體組成的城市共同體。身在境外的我,面對著一場公民抗爭者的身份認同危機。這一場強調參與的運動,我並非唯一一個在這種危機中掙扎的人。不少感到同樣難過的海外港人,希望盡量做到不缺席。

 

我們進行資訊傳播。

 

台灣學生發現台北等地的集會,數個月內,由幾十人發展至近萬人的集合,不同聲援團體加入。安排居民損贈前線物資,寄送機車安全帽,也拍攝打氣短片,支援在香港抗爭活動前線的人。各地出現連儂牆,讓民眾發聲,特別的是,發起人不盡是香港人。

<p>各地出現連儂牆,讓民眾發聲。</p>

各地出現連儂牆,讓民眾發聲。

媒體廣泛報導香港事件,也力邀站在跨國戰線大後方的港人分享經驗及想法。不過,不少香港人力求低調,婉拒受訪。居民自行組織分享會,願意參與分享的香港人,也跟主辦方相討閉門進行,不錄影、不錄音、不拍照成為常態。一些記者跟我接觸,是因為他們找到在台灣的香港人,不希望受訪、出鏡,以免被香港警察盯上。

 

當身在後方的香港人有所顧忌,台灣人也面對資訊的落差。他們接受的資訊來自不同政治取向的媒體,受到文化差異的影響,他們難以理解香港的實際狀況。我認為香港和台灣面對新型社會運動上的資訊落差,涉及政府與人民的權力不平等關係。David Graeber 描述他參與的新型民主運動中,參加者為創造新式民主而感到興奮,但他們(包括Graeber自己)同時害怕會受到法律上的逼害(legal oppression)。縱然該場運動是強調自己代表自己,但沒有人願意告訴外人任何細節,對外面世界而言,運動的一切變得抽象 (Graeber 2009:11)。

 

香港發生的事變化很快很急,台灣媒體都跟不上了,更何況市民。一些人聽出我的香港口音,都會問我「香港的暴動對你家人還好嗎?」聽到「暴動」兩個字,我的防衛系統就啟動了。「香港這麼亂,你還是會回家嗎?」我連忙要解釋香港其實面積不小,所謂的亂是地區性的。「暴徒很多,你要小心。」我快說不清楚什麼人才算是暴徒了,是抗爭者,還是警察?在台灣的大眾市民群中,同溫層太厚,我還是要在麵攤、田邊、商店,接觸一下層外市民,了解多元觀點。

 

走路

 

受人類學訓練的參與者,書寫社會運動的民族誌是推動運動目標的一種方式:把民主的某種可能性進行傳播(dissemination),特別是在運動中被抽象化的部份,交由人類學家進行具體細緻的描寫及記載 (Graeber 2009: 11-12)。

 

讓我來好好描寫兩次參與觀察,及當中的自由、限制及尷尬。

 

同溫層的朋友會問得直接一點:「你有回去嗎?」有,我回去了兩次,一次是集會,一次是投票。

 

8月進行三罷(罷工、罷課、罷市)時,我低調地回了一次香港,只為了參與一場農業同溫層會出現的「合法集會」。那場活動很多人其實是在等待場外的遊行,並對地方警署進行一些示威活動。我知道自己的行動限制是止在「合法集會」的場地,以免因任何形式的拘捕,讓我未能如期回到台灣,甚至出現工作上的困難。換句話說,這是觀察重於參與的一場田野活動,我沒辦法像Graeber那樣以參與為前提。我也沒有在香港工作、教書,罷工、罷課對我而言不存在政治意義。不過,如果把抗爭的空間、時間重新思考,我認為自己實際上參與了三罷中的罷市行為。出門時,因為港鐵正受示威者的不合作運動影響而出現部份路線停駛,我決定走路到11公里外的集會地點。8月中午的炎熱天氣下,我本能地撐起一把雨傘(註:平常不會這樣做),沿著鐵路路軌,穿越鄉村道路,一邊回想自己的農業運動研究,一邊期待著自己反送中的第一場「真正」的抗爭。

原來,示威也有「原真性」的爭議,安坐家中上網評論抗爭策略的人,被稱為「冷氣軍師」,揶喻其只出一張嘴、不實際在示威隊伍出現,甚至參與前線衝擊的人。我很怕成為「冷氣軍師」,想成為真正的香港抗爭者,所以我還是買了張機票、走了十公里路,履行我的公民責任了。當天,我的雨傘跟我道別,找到了它的使命,被其他人帶到了衝突現場。

 

排隊


11月的我選擇了排隊。區議會選舉是一場硬仗。在中文大學、理工大學兩場大規模的功防後,整個運動到了一個臨界點:前線抗爭者筋疲力盡,支援人士盡力救援,但未能動搖政府高官和警察。選舉成為了一個指標,還有誰願意表態?在年中時,我就知道有一些環境、農業運動中、長期經營社區關係的朋友參選,起初他們目標是對手不會自動當選而已。在經營過自由之夏,踏入峰煙四起的秋天後,眾人迎來了這場選舉。我一直是悲觀的,以為政府會以不同名義押後投票日,結果出乎我意料。最後一刻,我決定買張機票,開車到高雄坐飛機,在前一天到達香港。

第二天一早就到來我所屬的選區,眼前大排長龍,我的心就雄起來了。「今天要達到70%」,才有勝算。而且,過去選舉時,都出現懷疑種票、插隊、大批老人被送進投票站的消息。這次,我發現自己embody了自己的身體,體現此公民參與,成為了民主選舉的一名監察者。在排隊一小時的過程中,我一直在看有沒有什麼奇怪的人在附近,或是老人家會否有想要插隊先進入票站。進入票站後,我和幾個人不約而同地進行了進一步監察,並要求票站主任解釋我們認為不合理的地方。完成投票出來後,我還特意繞了一圈,看看會否有潛在的漏洞,例如消防大門打開的話,是否會讓不想排隊的人自行進入投票站?

 

跨國的身體


身在後方,卻用身體走路和排隊,並embody了自己,成為一個公民監察者,我認為自己刷了一點點在運動中的存在感,亦成就了自己「香港人」、「抗爭一份子」的身份認同。在台灣及社交媒體上,就算如何參與也是乏力的,因為抗爭現場的激烈程度,讓我覺得內疚:「為什麼我會平安地吃飯看電影,別人為香港犧牲這麼多,我就在台灣好好地生活?」跨國飛行是有風險的,但是可以計算:低調、不進入「非法」空間、只作和理非(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)。縱然參與是有限度的,部份海外香港人正藉著傳播、走路和排隊,學習成為一個跨國戰線上直接行動的參加者。面對家鄉的政權,這群人思考、實踐如何成為抗爭者的「手足」,身體力行地改善跨國文化差異下的資訊落差,以有限的力量讓自己感到不尷尬。公民參與仍然是多元的,正因為我們自由,但同時意識到各種限制,感到不在現場的尷尬,我們才落力參與,利用創意和身體,成為自由之夏的一份子。

 

參考資料:

Graeber, David. 2009. Direct Action: An Ethnography. AK Press.